知识库 > 财务估值 > 五、参考资料 > 70. 营业收入 > (3) 主营业务收入的会计处理

(八)、预收货款销售    

  •   [例]大华公司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。按照合同规定,5月8日,公司收到丁公司预付的货款6 000元。15日,公司向丁公司发出A产品200件,售价为10 000元,应交增值税1 700元。
      (1)5月8日公司收到丁公司预付的货款时,应记录:
      借:银行存款         6 000
       贷:预收账款──丁公司        6 000

      (2)5月15日公司向丁公司发出商品时,应记录:
      借:预收账款──丁公司       11 700
       贷:主营业务收入        10 000
       应交税金──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   1 700

      (3)5月25日企业收到丁公司补付的货款时,应记录:
      借:银行存款         5 700
       贷:预收账款──丁公司        5 700